今天鄰居結婚。
其實還滿不想去的,因為事情還很多,但因為是鄰居所以還是去了。
不過我原本並不知道是哪個鄰居,到了現場看到某個潮男走出來,覺得很眼熟,但一直想不起來是誰,後來才發現他就是新郎。而很眼熟的原因就是因為它是我每個禮拜都會去租片的DVD店老闆= =
位置在總理大飯店, 一直沒去過,終於有機會去吃一次,但我覺得還好而已。
不過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婚宴有什麼燈光秀的,好像DISCO,很酷但卻挺蠢的XD
你的一字一句都是我繼續留下足跡的動力,謝~謝~你~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你的一字一句都是我繼續留下足跡的動力,謝~謝~你~